
依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,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,现将2020年7月21日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拟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(按姓氏笔画为序),公示期限为2020年7月21日—2020年7月27日(5个工作日)。
刁 荣同志拟任组织人事处人事劳资科副科长;
李 倩同志拟任财务处招标采购科副科长(主持工作);
李兴印同志拟任财务处会计科副科长;
杨 冬同志拟任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(主持工作);
孟 炯同志拟任科学技术处合作推广科副科长;
姜丽芳同志拟任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;
唐晓娜同志拟任食品标准与检测中心综合业务科副科长。
对上述7名拟任职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受理单位: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员、组织人事处
电 话:18800431017 13134518688
86630038 825531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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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7月21日








